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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紧急提示

来源:乌鲁木齐晚报融媒体


近期,全国多地已出现新冠肺炎“旅游团传播链”关联确诊病例,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乌鲁木齐市疾控中心在此特别提示广大市民朋友,近期到过陕西、甘肃、内蒙古、湖南、湖北、贵州、宁夏、河北、青海、北京等有确诊病例的省市和地区的来(返)乌鲁木齐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我市的疫情防控政策;国内其他地区来(返)乌鲁木齐人员,要做好落地核酸和常态化核酸监测。


在此,乌鲁木齐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向广大市民朋友做紧急提醒:


一是及时主动报备。10月4日以来有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旅居史与目前国内已报告病例公布的行程一致有时空重合、或健康码异常(黄码或红码)的来(返)乌鲁木齐人员,要主动向社区(村)、单位、宾馆报告行程,配合健康监测、核酸检测及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


二是加强重点场所排查。全市各宾馆、酒店、民宿等提供住宿的单位,机场、车站、铁路、进乌鲁木齐卡口等交通枢纽要加强排查管控,严格落实测温验码,发现有中高风险地区或报告确诊病例所在地区旅居史的来(返)乌鲁木齐人员,要及时报告,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三是坚持非必要不出乌鲁木齐。市民朋友近期非必要不出乌,不去中高风险地区和报告确诊病例的地区旅游、出差。正在外出差、旅游等未返乌鲁木齐人员要做好旅途、就餐等过程中的个人防护。


四是主动做好健康监测。外出旅游、出差、旅居归来后,应密切关注自身及家人的身体状况,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可疑症状,要佩戴好口罩及时到附近医院发热门诊就医,并告知医生旅居史,不要自行用药,不要到没有资质的诊所就医,以免延误诊疗。


五是严格落实个人防控责任。因瞒报、虚报或未按规定落实防控措施,引发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乌鲁木齐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10月22日


监制 /孙亭文
实习编辑 /张家伟


投稿邮箱:tougao@xj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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