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蓉执雷霆 | 人去楼空换马甲?“预拘留”了解一下!



在法院执行过程中,总会存在一些被执行人心存侥幸,采取躲避执行的操作,妄图能够“金蝉脱壳”,其实,难逃执行法官的“火眼金睛”。









近日,四川自贸区法院执行干警抽丝剥茧,奋力挖掘财产线索,巧妙运用预拘留措施,促使5案同一被执行人当天履行支付完50余万元欠款的义务,取得良好执行效果。

该案系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法官通过关联系统,发现该案被执行人尚有另外4案也在执行中,5案中有3案的申请人在外地,2案的申请人在成都本地。经过对这一线索的梳理分析,执行法官决定“投石问路”、由易至难,从该企业在成都的经营地址着手调查,掌握到被执行人公司原经营地址已“人去楼空”,但又未经过工商登记显示新的营业地点。

执行法官通过全面查阅案件审判中的档案资料,对比检索后发现一个重要线索,送达地址确认书基本系律师所签,但其中有一份由企业员工签写的送达地址确认书载明一其他地址,经过执行法官的深入分析和多方比对后,果然顺藤摸瓜找到该企业新的营业地点。

执行法官迅速对该新营业地点进行搜查,依法扣押了公章、财务章和财务报表,经过查看财务报表,发现该企业近期确有大额经营收入进账。


因被执行人存在大额经营收入,既不向法院报告财产,又不向申请人履行义务,存在明显拒执行为,执行干警雷霆出击,将该5案同一被执行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拘传到法院,并告知预拘留决定。迫于执行威慑,被执行人仅在三小时内便将案款支付完毕。


END



文   稿 | 执行局 何若兰

编   辑 | 巫凤麟

声   明 | 转载请注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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