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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请称她为见义勇为英雄

小西cicero 小西漫谈 2024-06-28

据苏州公安局的最新消息,在江苏苏州“6·24”持刀伤人事件中,挺身而出阻止犯罪嫌疑人袭击妇女儿童的伤者胡友平26日因伤重离世。苏州市已经发布公告,认定其见义勇为行为,并将按程序追授其苏州市“见义勇为模范”称号。

对于一位同胞的死亡,我是觉得非常痛惜的。可能是因为官方通告文本的限制,在苏州发布的公告中,并没有详细描述胡友平女士见义勇为的具体细节和过程。对此日本NHK电视台倒是有相对来说更详细的报道。我看了日文原版并做如下翻译:


据日本NHK电视台的报道描述。6月24日16时许,苏州市高新区塔园路新地中心公交站台发生一起持刀伤人案件,造成3人受伤,其中1人为中国籍,2人为日本籍,犯罪嫌疑人被迅速制服。中国籍伤者胡友平在阻止嫌疑人犯罪过程中受伤严重,经送医抢救无效于26日不幸离世。两名日籍人员中,1人在院治疗,无生命危险;另1人当日已出院。


据涉事日籍成年伤者陈述,犯罪嫌疑人行凶时,胡友平阻拦了犯罪嫌疑人并被刺伤倒地,涉事日籍成年伤者的儿子得以趁机躲开。 

现场目击者描述说,当时,胡友平先是拉住犯罪嫌疑人,又从身后抱住嫌疑人,嫌疑人反手将她刺伤,致其倒地后仍继续追刺时,随后被市民、途经司机和巡警制服在马路上。目击市民表示:“如果当时犯罪嫌疑人没有被拦住,将会有更多人受伤。”



我看了这则其实也不算太长的报道,有三点感想。


第一,从报道的行文上看,日媒先报道见义勇为的胡友平的情况,随后才陈述了两位自己的国民的伤势。这样的报道是比较符合新闻写作规范的,因为人的生命是平等而重要的,一个重伤者甚至死者的消息,不管她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都显然更加值得尊重和报道。民族主义乃至本国国民更值得关切的重要性原则,在这个天则面前是需要往后排的。把胡友平女士的安危放在前面先说,这不仅仅是新闻规范,也是人道主义的一个根本准则。


 

第二,胡友平女士的见义勇为在日本舆论场上受到了大量的感谢和赞誉,之前的日媒的相关报道下方有大量感谢她、并祝愿她早日康复的评论。抛去一些极个别的极端言论,对胡友平女士的称赞一时间居然盖过了对那位行凶者的惧怕与痛恨。

我觉得这种日本舆论场的这个现象,是值得那些闭着眼空谈仇日的人好好看一看的。苏州的这起案子中,行凶者的暴行确实有可能给两国关系蒙上阴影。但胡友平女士的义举如果能善加褒扬,也未必不会成为增进两国民众互相理解和友谊的契机。



死者已逝,关键是要看我们这些生者如何看待她的义举,不要让她的生命白白消逝,就是对她最好的告慰。

 

第三,我们也要实事求是地说,从旁观者的描述中我们可以感觉到,当胡友平女士在第一时间拉住并从身后抱住行凶者、以防止歹徒冲上校车去伤害那一车的儿童时,她可能并没有意识到,自己将要为这项义举付出生命的代价——因为谁不会想到这名歹徒居然如此疯狂,不仅反手刺伤了阻拦他的胡女士,而且还在她倒地之后继续追刺,导致其最终死亡。


这个细节就让人殊堪玩味了,行凶者到底是怀着什么样的心态去进行这次暴行的呢?如果他如同某些为其行为辩护的无良网民所说的一般,是为了“杀日本人”,那么为何对那对日本人母子只是捅伤、更放弃了在阻拦者丧失行动能力后冲上校车的机会、却对阻拦他的胡女士进行追刺呢?

 

我觉得只有一种可能性能解释他的这种行为,那就是哪怕所谓“民族主义”、“仇日”等情绪,也不过是他行凶的一个冠冕堂皇的幌子而已。这个垃圾人行凶的目的,就是为了发泄自己胸中的那种戾气,所以在暴行遭遇阻拦时会以更大的愤怒向阻拦者发泄。

 

因为任何一个这种垃圾人本质上都是心理上的巨婴,他们遵循的是婴儿的那种行为方式,会对所有阻拦其行为的人或事进行无差别攻击,而这种愤怒和攻击,其实无关“民族主义”这种尚且高端一些的情绪——哪怕你是同胞,挡了他的路,他也一样捅你。

 

由此我们再回看案件发生后一些无良网民的反应,你会发现他们在心态上与这位行凶者一样,有着浓烈“巨婴”感。有人将这个行凶者比作“英雄”,而把阻拦他行凶的胡女士骂为“汉奸”,甚至咒骂其“死了活该”。但实际上,案件发生的那一刻,无论行凶者还是胡女士,他们极可能都没有想那么多,行凶者追刺胡女士的时候,想的恐怕只是“反正老子豁出去了,就是要杀个痛快。”而胡女士那一刻想的,恐怕也只是一件事:尽责。


胡女士是一位校车引导员,由于校车在我国并不十分普遍,可能很多人并不知道这个职位的作用。这里普及一下,在日本等发达国家,校车引导员是专门负责处理与学生、司机和家长沟通接洽、并在校车发生非驾驶之外的状况,协助司机进行处理的这样一个职责。

 

实事求是地说,这职位的技术性并不那么强,但需要相当细心、耐心和责任心,真的把学生的安全放在心上。

 

而在胡女士拉住歹徒的那一刻,不管她是否做好了为此冒生命危险的觉悟,我们已经她尽了她的这个职位赋予她应尽的责任。甚至是一个有人性的人、一个女性在孩子受威胁时最本能的人性反应。这就足够可贵而伟大了。

 

现在有些无良网民编出一些歪理,说因为胡女士所服务的是日本人的校车,所以她就不应该这么认真尽责,不应该去阻拦那个行凶的歹徒。

 

我特别要提醒这种理论的持有者:你说的这种逻辑,是非常自取灭亡的。因为它的底层逻辑是,只要一个人被扣上了某个种族、身份、阶层的帽子,所有他身边的人、与他进行交往的人,就可以跳出职业责任的藩篱,甚至跳出人之为人的藩篱,大放其动物性的光彩。

 

如果你认同这种理论,那我劝你以后不要和任何人发生协作,最好像鲁滨逊一样到一个封闭孤立的荒岛上过完全自给自足的生活。因为“帽子”这玩意儿实在是太好找了,你可能不是日本人,遇到类似事件也不会帮日本人,但你开没开日本车、用没用日本的产品呢?用了你就有可能是“汉奸”啊!而一旦你被划定为汉奸,遵照这个逻辑体系,和你接触的所有人都有可能不履行他的职业甚至人之为人的职责,幼儿园老师可以任你的孩子被欺负,装修公司可以给你偷工减料,甚至你出去下顿馆子,也要提防厨师给你下毒。毕竟被抓住了他也可以自辩:“他是汉奸,我是为民除害”么。

 

所以在一个以帽子而非职业和做人底线作为标准的社会逻辑当中,任何人都是无法被相信的,也没有任何人不会成为某一顶帽子的受害者,而最终的结论将是,社会协作无法达成。而没有社会协作,也就将没有经济的发展与生活的富足。

 

从这个角度看去,你更可以理解胡友平女士所做的难能可贵——就像前文所说的,可能她在拉住那位歹徒的时候,并没有想太多别的事情,更没有为此付出生命的觉悟。但她能一视同仁地珍视所有人命,尤其是孩子,尽职尽责地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这就足够了。我觉得,这份人性与尽责,恰恰是一个良善社会维持平稳的进步与发展,最不可或缺的品质。


苏州此次将胡友平女士拟评为“见义勇为模范”,体现了鼓励正义的正能量态度,但我觉得不妨再升高一格,把“见义勇为英雄”的称号发给她,对于一位为了保护一车孩子而献出自己生命的女性,这样的评价同样是值得的。

如果你想抵制戾气,

那就请褒扬善良。

愿胡女士的牺牲有意义,

愿我们的呼吁有回响。


全文完


本文3000字,说了新号不写时事,但我觉得这件事,值得写一篇。感谢读完,为文不易,喜欢请三连加关注,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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