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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实践渠道不只四个

韩震武 导盲犬C
2024-09-22
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是《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的内容之一,这门课好像共六章,把思想道德放在前面五章,而第六章法治部分快到学期末才讲到,估计多数思政课教师无法充分讲解。有论者指出,大量思政课教师虽然获得了法学硕士或博士学位,但并不是法律专业,也缺少法治实践,往往只能干巴巴地照本宣科(也有部分思政教师很努力地掌握法律知识和技能,考了司法资格还做了兼职律师)或者放电影,很难帮助学生形成系统的法治思维。

要形成法治思维,离不开法治实践。教材曾列举了大学生参与法治实践的四个渠道:立法讨论、法庭旁听、法律监督、模拟法庭。为了有说服力,我利用江苏省本地资源开发实践基地,并以身作则。十五年前在扬州大学培训时,曾向省教指委建议请法学专家和实务界人士来讲课,还曾建议单列法治课,他们没有做。后来自己主动去南京大学、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华东政法大学、清华大学等高校的法学院旁听,参加江苏省高院宪法日开放活动,收集案例用于教学,指导本校学生开展模拟法庭,组织学生去法庭实践。参加宪法、南京市轨道交通条例听证会、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慈善法、国歌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立法研讨,投稿参加中国卫生法学会年会、犯罪社会学研讨会,邀请朱谦、上官丕亮等法学教授、胡晓翔等卫生法学家、邓学平、李旭等律师来学校讲座。法律体现谁的意志?全民。我们可以继续努力为学生参与法治实践作表率。

还可以问问:除教材列举的四个以外,还有哪些法治实践渠道?参与地方人大代表选举、帮亲友依法维权、参观公证处、去律所兼职都是,普法宣传也是。
希望有更多同道致力于全民法、执法监督全过程人民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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