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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离的人都是“苕货”??

孙岱 光明日报 2021-01-26

文 | 孙岱


“我又找了个机会出来转一下,散会儿步,买了一瓶84消毒液。把你们这群‘苕货’都关到屋里,这日子他们隔离的人想都不敢想……”


近日,一段男子自拍视频在网上流传,引起不少人恐慌。男子自称是新冠住院隔离人员,从医院跑出散步,溜出后不仅去药房买了一瓶84消毒液,还四处游走拍视频“炫耀”,称在家隔离的人都是“苕货”,怕“死”。随后,该男子拍摄另一段视频向公众讲述事情经过并道歉,表示病愈之后愿意接受法律的严惩。



这又是一桩令人迷惑的行为。令人不禁疑惑:患者一路散步去药房购买消毒液,是否会传染无辜的药房工作人员?在如此严密的管控措施之下,他又是怎么“溜出来”的?


防疫抗疫,是每个人的责任和义务。作为新冠肺炎确诊患者,此时应该服从医院隔离制度,积极配合医生治疗。在明知自己有传染他人风险的情况下,私自出院炫耀,是“不尊重”自己与他人生命的表现。不仅是对自身的不负责,也会给其他民众带来恐慌。



在视频最后,患者称自己“心里急,不懂法律”才做出以上行为,并向大众致歉,表示自己非常后悔。自疫情扩散以来,普通民众从一开始的不以为然,到逐步认识到事态的严重性,需要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然而疫情暴发月余,在媒体不断科普防疫知识的情况下,仍有不少人明知不可为却罔顾法纪、拒不遵守隔离制度,直到被依法制裁后才感到后悔。这可能让多少防控努力付诸东流,想想实在令人后怕。


隐瞒武汉旅行史并入住上海某酒店的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在病发治愈后被采取强制措施,在指定隔离点隔离观察。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日前制定的《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对确诊病人、疑似病人拒绝执行疫情防控措施,故意传播病毒,危害公共安全的,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可见,这一行为的危害之高,以及面临的处罚之严重。


此次事件也暴露了疫情防治工作中存在的漏洞:隔离措施可能仍有松懈,致使被隔离患者有机会“溜走”,这是应当引以为戒并强化管理的


江西省新余市新钢中心医院,护士长谢茜宇给值班呼吸科副主任医生简亚梅穿防护装备。新华网 文/杨益民 图/陈东


隔离不是歧视,是对生命的一种尊重。要隔离,就要彻底,防控措施要全面不留死角。眼下,疫情虽初步得到控制,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面临着反弹的压力。此时稍有放松,就会出现漏洞,很可能会破坏抗疫大局。对待疫情防控,民众的高度重视、自我管控意识和严格的防治措施,都是缺一不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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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孙岱

图片:网络

朗诵:王茜

责编:王子墨

编辑:孙岱 朱晓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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