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首发文章丨《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治理指引》 正式稿与征求意见稿的对比分析

威科先行 2022-03-20

作者丨竞天公诚网络安全与数据隐私团队 


2018年5月21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治理指引》(银保监发〔2018〕22号),新规从征求意见到正式稿落地仅仅2个月时间,可见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数据治理的现实紧迫性。《指引》包括总则、数据治理架构、数据管理、数据质量控制、数据价值实现、监督管理和附则等七章,共五十五条。对比征求意见稿和正式稿,发现二者之间有适当修改,表面上看条文之间、条款之间具有更强的逻辑性;更深层次来说,正式稿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治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尤其值得关注的是,《指引》第二十四条新增一款,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提出了“应遵循国家个人信息保护法律法规要求,符合与个人信息安全相关的国家标准”的要求,实际将包括今年5月1日生效的《个人信息安全规范》等国家标准正式纳入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合规标准体系。



作者简介

网络安全与数据隐私团队


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竞天公诚是中国最早获准设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之一。自成立以来,竞天公诚一直致力于在各个专业领域为客户提供卓越高效的法律服务。经过近二十年的稳健发展,竞天公诚已成为中国最具规模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之一,在诸多领域处于国内领先地位。竞天公诚目前战略性地选择在北京、上海、深圳和成都设立办公室,为国内外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相关文章


 ●  您的公司有数据保护官了吗? 

 ●  个人信息安全——“用户同意”之浅析 

 ●  记账理财APP的个人信息合规挑战 

 ●  用信息交换歧视 ——从“大数据杀熟”看算法运用中的个人信息合规问题

 ●  GDPR之“用户数据可携权”评析(一)——认识“用户数据可携权” 

 ●  GDPR之“用户数据可携权”评析(二) ——“用户数据可携权”实务运用的若干问题

 ●  GDPR之“用户数据可携权”评析(三) —— “数据可携权”视角下的数据之争 

 ●  网安法第37条背景下的境外证据开示与数据出境问题

 ●  用信息交换歧视 ——从“大数据杀熟”看算法运用中的个人信息合规问题

 ●  数据处理协议审查要点


威科先行® • 法律信息库是荷兰威科集团(WoltersKluwer)为中国专业人士量身定制的在线法律信息库产品。该产品整合了威科全球与中国相关的中英文法律题材内容,搭载领先的智能信息技术平台,是集法律法规、案例、实务指南、国际条约于一体,高效检索、及时更新的法律信息解决方法。

点击二维码申请试用威科先行法律信息库

点击下面 阅读原文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