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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拦高铁:自私是一种德性

叶济舟 青苗法鸣 2020-10-01

女子拦高铁:自私是一种德性

 

在普遍价值中,“自私”作为一种贬义词,多指为自己的一己私利而不惜践踏他人利益。在1月5日的女子阻高铁事件中,我们可以看到普遍意义上的“自私”,我们从各大平台上,都可以一瞥民众对此事的价值标签:公德、社会、规则与自由......


但当我们细究此事,就媒体爆料,当事人罗某是某学校教务处副主任,小学高级教师,从教11年,也曾获得过德育先进个人、优秀班主任等多种荣誉称号,可以称得上是所谓的“知识分子”。但是如此一人,所作所为与头衔格格不入,这背后怕不是关乎法律规则,也不能仅用社会道德来解释。


著名伦理学家兰德指出,“一个人必须依靠自己的独立判断来选择行动,但独立判断不是道德标准,也不是道德验证;只有诉诸可证实的原则才能够验证一个人的选择是否恰当。”自私不是一种落后的道德理念,自私存在的意义是阐释人类的价值与利益:人们关心自己的利益,这是“自私”的表面彰显,这也是一种道德的生存本质,更可以说是中国传统伦理的一种变相体现。罗某阻车,其中的自私本质与伦理情厚,我们应该为其鼓掌。大众口中的“利他主义”也不过是一种变了味的“皇帝的新衣”。

女子拦高铁现场

其实,中国社会生活性质并不等同与西方社会的生活性质,“公德”并不作为一种主要的价值呈现形式,“伦理”“私德”更称得上是中国社会结构的内在核心。梁漱溟先生所讲的“中国人无所谓自私”也便是这个道理。但是我们是否就承认罗某的行为就完全值得称赞呢?


当然不是。罗某的行为涉及列车乘客能否正常出发与自己丈夫能否正常上车的公德与私德问题,自私与利他问题,其实在问题之争的背后是一种对于中国现代化的整体文化焦虑。我们可以理解,也支持民众对罗某的义愤填膺,但是在批评之余,我们看到的是中国千百年来的传统伦理观念与现代西方社会规则的痛苦碰撞。


女子拦高铁现场

“自私”、“不自私”的问题本就是舶来品,我们不需的是为此感到所谓的民族落后性。相反,从梁漱溟先生的“文化发展流派观”出发,伦理观念本就是中国赖以生存与发展的价值取向,改造国民性也不是改变国民的千百年的伦理观,而是中国人的行为在这个国际化发展的进程中,在某些方面会格格不入,这是发展问题。当前很多媒体是将罗某的行为强行附加“传统伦理”等元素,不免显得粗糙可笑。这哪里是一个落后追赶先进的过程,而是一种从百年前便开始的文化转型、更新的过程。一百余年来,我们的思维方式是由马克思主义、西式文化、中国传统文化共同纠结、共同铸造而成的。若是放在百年之前,“罗某为夫挡车”怕不是会成一则轶闻,被哪位老先生喜滋滋的写进自己的怪谈小说。


自私是一种德性,是一个中国传统伦理转变的价值表象。尊重亲情伦理,尊重现实规则,这也是罗某阻车事件的题中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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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叶济舟,南京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学生,辅修法学专业(知识产权方向)。基于自身扎实的专业知识与丰富的媒体实习经历,希望在传媒学习中寻求法律正义。


本期编辑:杨一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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