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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拾零: 打击劳动领域的“碰瓷者”

红发橙子 红发橙子 2024-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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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期内容:审判琐记:现实的庭审为什么不“好看”?


2020年5月13日的《人民法院报》第4版刊登了一篇文章,题目是《湖州南太湖法院发布“劳动者维权异常名录”》,讲的是该院为了遏制劳动者利用诉讼“碰瓷”企业现象的发生,联合相关部门发布“劳动者维权异常名录”,纳入名单的劳动者会被通报到相关单位,起到预警和震慑作用。



橙子虽然是家事法官,但是也曾审理过劳动争议案件,而且对于劳动争议案件非常感兴趣。也曾到国家法管学院参加过这方面的培训,真是受益匪浅。


应当说社会各界对于《劳动合同法》的评价是呈两极的,用人单位一方普遍认为该法相对于中国现实环境有些超前,对于用人单位的要求相对苛刻,对于劳动者存在过度保护的倾向,大大加重了企业的负担,甚至有的人把近年来中国经济发展降速与该法的颁布联系起来。而培训班的老师和同学则普遍持相反看法,认为劳动者相对于用人单位处于事实上的弱势地位,该法对于劳动者的倾向性保护是非常必要的,事实上在审判一线审理案件时,更多的是看到劳动者维权的艰难。


这种争论的存在非常广泛,甚至在橙子的同学群中也发生过。橙子也持法官在审理劳动争议案件中应当倾向于劳动者的主张,而有的从事律师工作的同学就持相反观点。


谁的观点正确呢?


觉得各有道理吧。


很多人都能给你讲出劳动者维权艰难的案例,我感觉这样的案例更多的存在于劳动者与大企业之间,或者劳动者所在地区法治环境不完善。当普通劳动者面对配备着强大法务团队的企业时,确实是很难较好的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在法治环境相对较差的地方,更是如此。


但另一方面,也确实有一些这样的案例,极少数人利用劳动法对于劳动者的保护,去“碰瓷”企业,而被“碰瓷”的企业基本都是制度不完善、法律意识不健全、抗风险能力比较弱的小微企业,这类企业一旦被别有用心的“劳动者”拖入诉讼,败诉是大概率的事,甚至企业被这样的诉讼拖垮的案例都屡见不鲜。


前些年上级法院的法官来本院进行劳动争议方面的讲座时,授课法官专门提到了这样的人和事,甚至能够随口说出不下十位这样的“劳动者”,可见这类问题并不是零星存在的。


了解了这些背景情况,就会明白“劳动者维权异常名录”的现实意义了。这个名单实际上就是劳动领域的个人征信报告,有了这个名录,企业招聘时就会避免招入“碰瓷”员工,仲裁部门、司法机关处理相关纠纷时,会慎重裁决,慎重判决,确实能够起到预警和震慑的作用,也有利于优化当地的营商环境。


当然,很多时候好事想要办好并不容易,这份名录的震慑力有多大,那么这份名单的拟定就该有多慎重,因为一旦上了这个名单,名单上的人想要在当地就业都会遇到重大的困难,个人的名誉也不可避免的会受到很大的影响,相关的风险还是很大的。因此,这份名录的标准要公开,操作要慎重,评价要客观,还是那句话,把好事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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