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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收取500元“隔离保证金”,该罚就罚

吴亚琦 光明日报 2021-01-26
文 | 吴亚琦

日前,河南省南阳市纪委监委通报一起违规收取防疫“隔离保证金”问题。其中提到,该市唐河县源潭镇出台违规决定(未执行),要求外出务工人员在办理健康证明时签订承诺书,承诺若被务工地劝返,回乡后需接受集中隔离并每人缴纳500元“隔离保证金”。

该县桐寨铺镇转发相关规定并要求镇内各村参照执行。该镇李营寨村据此在办理健康证时向外出务工人员收取押金共计3000元。目前,相关责任人已被处分,违规收取的押金已全额退还。


当下,各地积极推进复工复产,在配合返岗返程的同时疫情防控仍不可松懈。被务工地劝返的人员,回乡后接受集中隔离是必须的,基层政府要强调隔离的必要性也可以理解。

但收取“隔离保证金”,从法律法规上来说就经不起推敲。按照我国《价格法》《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办法》等规定,机关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只有国家部委和省级以上(含)政府等才有权设立,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权设立。

而且,此规定表面上看似乎能督促返乡人员自觉隔离,保证隔离效果,但这种毫无根据的收费,实则是增加了他们的负担,且容易引发民众抵触情绪,导致人们逃避隔离,反而不利于防疫工作的开展。

根据通报,李营寨村的“隔离保证金”是在外出务工前办理健康证时收取,试想,如果未发生被遣返的情况,这些保证金如何退还,会否成为一笔糊涂账?退一步说,押金是几百块且理论上应会退还,此规定既没有法律依据也缺乏现实合理性,这在无形中侵蚀了公信力,也让防疫工作的严肃性大打折扣。


当前防控疫情和复工复产都十分必要和重要,如何保证复工人员健康顺利地返岗,如何科学对待被务工地劝返的回乡人员,确实给基层政府和干部的防疫工作增加了压力,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乡镇干部作为基层干部,是最贴近民众生活的。工作的不合理之处,会最直接反映到民众本身及其生活中。日常事务复杂繁琐,但越是如此处理起来就越需细致,才能更好地服务民众。因此,对于基层政府来说,任何新举措新办法推出实施前要慎之又慎,尤其是涉及到收费、物资等与民众切身相关的利益,更应该公开透明,有理有据,避免公权乱用。

整个防疫过程中,很多时候是打破常规的,也并无过多成熟经验可以借鉴,这也让很多问题更容易暴露在公众面前。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机构,在防疫大局中,一定要守法依法,不给任何违规违法操作留有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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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吴亚琦

图片:网络

朗诵:王茜

责编:王子墨

编辑:吴亚琦 王远方 常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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