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中西诉讼档案与基层社会治理比较” 国际学术研讨会

青苗法鸣信息中心 青苗法鸣 2022-10-02

您的招募需求,我来扩散

(发布信息,请点这里)

“中西诉讼档案与基层社会治理比较”

 国际学术研讨会邀请函


诸位学界好友大鉴:


    我们诚邀您于2021年10月21—23日参加河南大学法学院主办的“中西诉讼档案与基层社会治理比较”国际学术研讨会,该会议为庆祝河南大学建校110周年系列学术活动之一,欢迎各位学术同道金秋时节前来古都开封相聚!

    以往学者们开展中西历史比较,主要从生产力、消费等经济指标出发进行研究,还很少有学者从诉讼这一面向来探讨中西分流。本次会议聚焦于中西诉讼档案比较,希望能在诉讼及与其相关的基层社会治理问题上加深中西历史比较研究。

   迄今为止,清代诉讼史已经获得长足的发展。诉讼是一扇窗口,学者们可以从中窥探一国社会经济的总体状况,这就使得经济史、社会史和法律史的综合研究成为可能。然而,如果将清代中国与英格兰的诉讼进行比较,无论是巴县、南部县档案,还是徽州文书,我们很难从中获知诉讼当事人的个人信息,例如他们的出身、年龄、家庭结构和财产占有情况等,而这些信息在保存完好的英格兰基层诉讼档案中都能够找到。在英格兰基层诉讼档案中,与诉讼档案相配的,有村民的洗礼、结婚和丧葬记录,他们的纳税和土地交易记录;据此,西方学者可以获悉在各级法院的诉讼当事人的个人信息,从而可以较好地了解诉讼与经济社会的互动关系。未来,如果我们在清代档案中能够找到合适的材料,便可与西方学者开展对话,以发展中西比较诉讼史。

    在西方学界,学者们对于一国诉讼的评价直接与对该国的政治与社会评价相关;自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他们就致力于探讨欧洲文明兴起如何在诉讼中得到体现。16—17世纪英格兰发生一次显著的诉讼浪潮,西方学者认为,这是当时英格兰迈向现代国家的重要标志。所谓国家权威在基层社会的建立,其重要表现就是国家获得普通民众的支持;当普通民众前往法院寻求司法救济时,这说明国家已经在他们中间建立了自身的权威。西方学者提出这一观点的主要历史依据是,当时英格兰富裕农民、小手工业者和商人积极利用司法投身到基层社会治理之中,从而使国家权威深入基层。

    当西方学者论述近代早期英格兰国家形成时,他们反复强调的是基层精英参与诉讼所具有的重要意义。由于英格兰缺乏官僚制,它的治国途径就是启用“当地人管理当地”的做法,即由乡绅管理一个郡,富裕农民管理一个村。然而,这种景象在清代中国似乎也能找到。新时期,在诸多中国史学者的努力下,清代中国基层的自治性得到有力呈现,先前皇权专制下的国家治理模式已经受到学者们质疑,清代中国与英格兰在基层社会治理上实际存在许多共性。然而,就诉讼而言,与西方学者对近代早期英格兰乡村精英参与诉讼所给出的积极评价相反,清史学者所描述的清代中国诉讼画面仍然十分灰暗。

    以往由于我们不了解清代诉讼当事人的出身与背景,就很难回答究竟因为何种社会变化导致诉讼的增长或者减少,也无法回答为何清代的州县理讼能力与民众诉讼需要之间产生十分深刻的矛盾。中西诉讼档案比较为我们增进先前学者的研究提供了一个难得的机遇,据此我们可以增进清代诉讼的经济与社会史研究。


    请诸位拨冗参加,现将有关会议相关事宜发布如下:

1、会议时间:2021年10月21-23日

2、会议地点:开封市明伦街75号河南大学法学院

3、会议费用:住宿费、交通费由参会者自理,会议主办方负责餐费

4、会议投稿邮箱:

ewk163@163.com,论文提交截止日期为10月9日。


“中西诉讼档案与基层治理比较”会务组敬上

2021年7月8日


信息编辑 ✎ 煜雅

本期编辑 ✎ 煜雅



推荐阅读

《亚洲法与社会杂志》研究生论文竞赛征稿启事

西政|鉴定式案例分析青年教师工作坊预报名开启

《中华海洋法学评论》第二届“海法杯”征文大赛启事

《法治话语研究》征稿启事

“由解释到阐释转化的法思维塑造”主题征文

高峰论坛|数据安全视野下电信欺诈犯罪治理


联系我们

长期收稿邮箱:qmfmbjb@163.com


社群交流请添加公共微信:

公共微信1:qmfmggwx  

公共微信2:qmfmggwx2


付费咨询与讲座请添加小助手微信:qfxzsggwx


商务合作请添加微信:Fuermodian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