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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9-8.14交流群推荐文章 | 周报

法律竞赛 法律竞赛 2022-10-05


荐文周报

8.09-8.14


在8.09至8.14中,“法律竞赛”一共为交流群的同伴们推荐了18篇精选文章,分别涉及“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商事仲裁”、“国际经济法”、“国内法”4个主要领域。


以下是各领域的推荐文章,可点击文章标题跳转查看。部分无法跳转的文章,本文将提供链接自行搜索





国际公法

 1. 

《新冠疫情危机下欧盟团结规范的实践及其驱动力研究》

团结是欧盟赖以建立的基本价值规范之一。新冠疫情在欧洲迅速扩散的初期,欧盟及其成员国未能及时协调政策、采取团结一致的措施应对疫情,导致欧盟的声誉严重受损,欧盟团结缺失成为媒体和学界谈论的热门话题。但是,欧盟及其成员国很快调整了应对疫情的策略,超越单纯的“外交辞令”,展开了一系列“事实上的团结”行动,并取得一定成效。本文旨在分析新冠疫情危机下欧盟团结规范的具体实践及其背后的驱动力,这不仅有助于认识欧盟的一体化进程及未来发展趋势,也有助于评判欧盟在急剧变化的国际格局中的地位和影响,并最终对我们思考和制定对欧战略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为此,本文首先对欧盟团结的概念及其法律基础进行阐释,然后在此基础上从规范性和工具性两个方面对欧盟团结的驱动力进行学理分析,最后对新冠疫情下欧盟医疗团结和经济团结的具体实践及其背后的驱动力进行系统探讨。


 2. 

State Responsibility and the Global Environmental Crisis

本文在《国家责任法草案》及其实践的背景下讨论了全球环境危机中国家责任问题,并认为现有的国家责任体系存在诸多局限性。

链接:

https://www.ejiltalk.org/state-responsibility-and-the-global-environmental-crisis/


 3. 

《这部获得全球通过的公约,我们有哪些误解?》

《日内瓦公约》旨在减少武装冲突期间的苦难,它是国际人道法的基石,也被称为战争法。2006年,《日内瓦公约》获得全球通过,这成为国际人道法发展史上的里程碑。在《日内瓦公约》即将迎来72周年之际,让我们来澄清一下关于《公约》的五大误解。


 4. 

《监管者跟随全球数字经济的四种方式》

如题。


国际私法/商事仲裁

 1. 

《如何进行仲裁检索》

法律检索报告具有非常强大的价值,对内可以制定诉讼策略,对客户可以展示工作付出。虽然大家的检索操作技能日益接近,但仲裁领域的检索却鲜有人涉及。作者结合自己的经验,以13大场景为中心,以操作步骤为基础分享仲裁领域的检索经验,期待能带给你全新的体验。


 2. 

《当“新加坡经验”遇上“海派仲裁” 沪新联手打造亚太国际仲裁城市圈!》

如题。


 3. 

《法院拒绝再次延长对裁决提出异议的期限(英国案例)》

2021年6月8日,在STA v OFY [2021] EWHC 1574 (Comm)一案中,申请人STA曾获准延长对裁决提出异议的期限,但STA未把握机会在经延长的期限届满前对裁决提出异议,也未在允许的期限内进一步申请延长期限。在期限届满后,STA再次申请延长对裁决提出异议的期限。针对该申请,英格兰与威尔士高等法院商事法庭王座分庭考虑了Kalmneft案中所罗列的判断是否准予延长期限的相关因素,特别是考虑到迟延的时长和情况,以及STA未对迟延提供充分解释的事实,法院驳回STA的延期申请。


国际经济法

 1. 

《2021年进出口商检的抽检目录已发布及其释解》

如题。


 2. 

《国际经贸规则与政策:信息周报96期》

如题。


 3. 

《疫情下一带一路项目的国际投资仲裁请求》

如题。


 4. 

《英国〈国家安全与投资法〉将实施,泰央行发布金融机构区块链技术服务指南》

如题。


各国国内法

 1. 

《以案释法:离婚判决书里的“爱情”虐事》

如题。


 2. 

《股东会中心主义抑或董事会中心主义?——公司治理模式的界定、评判与选择》

采取股东会中心主义还是董事会中心主义是公司治理研究与公司法制度设计必须作出的理论回应和立法选择。中外公司法学理对于股东会中心主义和董事会中心主义的界定有着终极目标论、代理关系论、“最终决定权”和“权力独立”标准、剩余权力归属标准等众说纷纭的多种理解和主张。公司治理中心的界定应以公司主要的经营者事项和经营者权力、而非以所有者事项和所有者权力的分配为根据。世界各国的公司治理模式经历了从股东会中心到董事会中心、甚至再到经理层中心的交错发展,中国的公司治理模式呈现为法定董事会中心主义与某些公司事实上的经理层中心主义或控股股东中心主义的特殊状态。不同公司治理模式各有所长,各有其短,没有尽善尽美的最佳治理模式。公司法修订改革和公司治理模式优化选择的使命不是对其进行“二选一”或“多选一” 的排他性选择,而应在肯定和设计多种治理模式的基础上,赋予治理模式规范以法律的任意性,允许公司当事人根据自身需求和不同情况自主选择。


 3. 

《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用人单位应该如何应对?》

如题。


 4. 

《悬赏广告“合同说”之再构成 ——以〈民法典〉总分则的协调适用为中心》

以法律行为制度为焦点,《民法典》中悬赏广告的规范适用既涉及合同编的局部衔接,也涉及总分则的协调与整合。悬赏广告意思表示在相对人、标的、发出、失效等方面有其特殊性。“合同说”之下,只要相应的承诺构造不固守“意思实现说”的逻辑,仍可实现对完成行为时不知悬赏者的保护;相比“单方行为说”,还能更妥当地处理非完全行为能力人的利益保护问题。从总分则体系协调的角度,《民法典》采“合同说”是妥当的,其原理构成则宜采“意思行为说”,区分“完成特定行为”和“承诺意思表示”两个环节,悬赏广告意思表示属于附生效条件的要约。


 5. 

《职场性骚扰司法尺度及应对策略》

2021年1月1日实施的《民法典》列举式定义了性骚扰的表现形式,职场性骚扰也开始受到广泛关注。什么是性骚扰,如何界定性骚扰,公司可否因此解除劳动合同?本文拟从上海地区的相关司法判例出发进行考察,以期有助于用人单位建立性骚扰防治机制。


 6. 

《一文讲通:董事会“一票否决权”的效力、设计、适用边界、陷阱防范》

董事会“一票否决权”是股权投融资实操中的常用合同条款和机制,该机制在平衡投融资双方(大、小股东)话语权的同时,对传统的董事会“一人一票”的表决机制产生了极大的冲击。“一票否决权”是否可以任意约定呢?其效力、条款设计、适用边界、陷阱防范等方面需要注意什么呢?本文结合条款简介、法律法规、司法案例等对该类问题进行探讨。


 7. 

《非全日制用工认定的裁判规则》

实践中出现了个别用人单位以与员工签订非全日制用工合同的方式规避用工主体责任及法律风险的情况。对名为非全日制用工而实际是按照全日制标准履行权利义务的,在实务中应加以甄别后准确适用有关规定,充分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亦能督促用人单位担负起法定义务,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本文结合相关裁判规则和司法观点供读者更好地学习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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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编 | 澜        编辑 | Hepbu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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